《倾宁夫人》:契约

昨天我写完观看《倾宁夫人》的观后感,总感觉少了点什么,突然发现我遗漏了一个重要问题,围绕故事情节的重点是契约,…

昨天我写完观看《倾宁夫人》的观后感,总感觉少了点什么,突然发现我遗漏了一个重要问题,围绕故事情节的重点是契约,赶紧补上。

这部剧围绕“三尺地”之争展开,这块地两家都有地契,张家的地契是明朝,吴家的地契在清朝,这三尺地就在这两张地契上重叠了。随便聊聊的图片

追根寻源,在清朝,张家让出这三尺地,由吴家来修一条便道,方便大家通行。后来因为战乱,这条便道没有修成,这三尺地就在吴家的地契上了。

想象一下这件事会出现几种可能:

一、这三尺地是张家让出来修便道的,你吴家便道没有修成,这三尺地就要还给我,至于为什么没有修成便道,跟我没有关系。

二、这三尺地,当时我也没什么用,让给你修便道。现在,我要用了,不想送了,反正给你的地修便道也没有修成。

三、这三尺地当时不值什么钱,现在这三尺地值钱了,我后悔了,不让了。

四、遵守契约,这三尺地归吴家所有

……

万万没有想到的,随着故事情节的推进,在剑拔弩张之际,迎来大学士张英亲笔家书。

家书中写道:“吴家既持我大清之地契,故,此地理应归吴家之所有。古人云:冤家宜解不宜结,然,余窃以为我家可先公然致歉,冰释前嫌,重修旧好。”令家人立即退让地三尺,并向吴家道歉,信的后面附诗一首:千里修书只为墙,再让三尺又何妨。长城万里今犹在,不见当年秦始皇。

一份契约引发的争议,完美落幕。

《倾宁夫人》的编剧圣哲先生对契约的定义——对于契约精神,虽然西方先哲有着这样那样的论述,但我认为,契约精神就是人与人之间,人与机构之间,机构与机构之间,认真履行成文的、不成文的各种契约(包括隐性契约),信守承诺,勇担责任,对别人、对社会有一种永恒的负责精神。从本质上来讲,契约精神具有社会活动及商业伦理的细节精髓,就是每一个体的每一个行为的细节都充满着对别的个体的在意(责任)和默契,是一种有根基的人类和谐状态。

成文的契约写在纸上,是否信守承诺,履行契约,关乎一个人的信用。

不成文的契约写在心里,没有人规定你该怎么做,你的良知决定你怎么做,这是一个人的修为。

 

关于作者: 加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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