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上了高一,我好像才在写作方面有点开窍了

最近看了朋友孩子的几篇作文,好像穿越回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。 中学生的作文,如果是瞎编的,总是一眼就能看出来。 …

最近看了朋友孩子的几篇作文,好像穿越回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。

中学生的作文,如果是瞎编的,总是一眼就能看出来。

比如写景。打眼一看也文通字顺,还能使用各种修辞手法,像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样子。但是,你若是稍稍仔细一点,就能发现文中错漏百出,段与段几乎没有关联,连季节都是混乱的,这就是瞎编的结果。

比如写人。那文中的人都像是假人,没血没肉,更谈不上个性。这一看就不是自己生活中的真人,不是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后的真实呈现。这种文字读起来味同嚼蜡,没有生活气息,也就很难得高分。随便聊聊的图片

我之所以觉得好像穿越回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,那是因为我也写过这种作文,而且一直写到上了高一才画上了句号。

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小学三年级时,开始在老师的要求下写话,慢慢地开始练习写片段,最后过渡到写比较完整的短作文。

这就是整个小学阶段关于写作的训练。

如今回忆起来,我的小学和现在的孩子比起来,真可谓丰富多彩。可是我当时觉得整天就是疯跑瞎玩,干各种家务,去地里挖猪草,跳绳踢毽抓子儿跳房子……从中提炼不出任何意义,没一件可以作为写作文的素材,那就只能胡编滥造了,内容单调到不是自己或别人做好事,就是自己做了坏事被别人教育后悔悟改正了。

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选出来当范文,唯一的原因可能就是大家都一个套路,而我写得比较工整,基本没有错别字,语句组织得比较通顺,就成了矮子里拔出的将军,仅此而已。

如今还能清晰地回忆起来,我小学时候的作文总是以写天气开头。

蓝蓝的天空飘着几朵白云……或者,天空晴朗,万里无云……这是后边要写好人好事的套路。

如果自己属于坏人后边要干坏事最后要被教育再改正呢?那就是乌云满天、大雨倾盆之类。

这两种套路,就是我包打天下的秘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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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的中间部分,如果写好人好事就是捡到一分钱交给老师啦,扶跌倒的老爷爷老奶奶啦,帮同学打扫卫生啦等等,也翻不出其他花样来。

这其中,以捡到一分钱交给老师最为常见,被我无数次改头换面写来写去应付作业或者应付考试。

那时候捡到一分钱钢镚,也是很不容易的,毕竟当时大人口袋也没有装几毛钱。当时大家真的都穷。当然,现在出门捡钱也不容易了,可是,随身带着的手机里,不知装着多少虚拟的金钱能当真金白银使呢。

捡不到钱怎么办?那就只能从自家炕席底下翻出一分钱,假装自己捡的交给老师了。

城里的孩子都是交给警察叔叔的,我们农村没有警察,只能交给老师了。

城里的孩子好像都是在马路边捡到的钱,我们这一分钱要么在村里的路上捡,要么在学校的操场上捡;有时候晴天捡,有时候雨地里捡。我添盐加醋地写出发现的不易,捡到后的欣喜,想据为己有的心理,最终决心交给老师的转变……感觉那都不是一分钱了,起码得是一块钱的阵势。

于是,老师摸着我的头,夸我是个好孩子,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。

这个套路很多人都不陌生吧。

只是一分钱太不容易捡了,后来我就把一分钱换成铅笔或者橡皮了,万变不离其宗。铅笔自然还是自己的,但已经用得很短了,或者铅芯质量太差,一削就断;橡皮也就剩下一小块了,或者一擦纸上就是一团黑,不好用了。它们最终的用途就是让我做一件好事,被我冒充捡到的交给老师。

另一个常见的套路就是同学要做好事(帮着打扫卫生啦,谁家孩子摔倒大哭帮着哄好了),自己落后,嫌耽误自个儿玩,非要反对,最后在同学的教育下转变了,一起做了好事。

这个也屡试不爽,总能得到老师的表扬。

一直到初中毕业,我的作文都换汤不换药,基本套路没有大的变化。那时候我以为,天下的作文就应该是这么写的。

高一不久,老师布置了一篇写人的作文。大家都大同小异,不是我的爸爸,就是我的妈妈,要不就是我的老师、同学什么的,然后不约而同又回到小学时的套路了,他们怎么做好事,怎么感动教育了自己。

新学校新老师,为了留个好印象,我就没用套路,花了点心思写了一篇《我的弟弟》。当时评书风行一时,刘兰芳的《岳飞传》和单田芳的《隋唐演义》正在热播,我和弟弟都是忠实听众,用今天的话来说,都是铁粉。

我们日常都要帮家里干点活,也就是烧个火扫个地这些。我弟偷懒,把本该他干的活都推给我。他的理由是这样的:嘟,朕封你为烧火(或者扫地)大将军,命你带精兵多少多少,于什么时候赶赴厨房(院子),完成烧火(扫地)任务,有重赏……

我就把这些真实的生活写到作文里了。我弟没有什么高尚的品质,就是一个懒惰机灵的小男孩而已。也许大家平时都不这么写,我这篇反倒入了老师的法眼,还被推荐参加了县上的作文竞赛,还侥幸获了奖。

能得到肯定非常重要,尤其是专业的肯定。我好像有点开窍了,原来作文应该这么写啊。

到了寒假,老师布置了一篇《假期见闻》。这个原本也是有套路的,家乡的变化什么的,宏大的主题底下其实什么内容都没有,空空洞洞的。我自然不想走寻常路了。

我琢磨,还是得写家乡的变化,这个才有意义。可写什么呢?这个就要动脑筋了。我用了小标题,写了走亲戚带的礼跟以前不一样了,写了我们过年穿的衣服跟以前不一样了,还写了中年妇女开始学骑自行车了,这些都是我亲眼看到的东西。

自然,这篇作文也受到老师肯定了。

高一在我学写作的过程中好像是个挺重要的转折点,我终于明白写作文就是把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写下来而已。可以加工,但生活的真实非常重要。只要明白这一点,生活就是一个巨大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库,压根用不着绞尽脑汁胡编滥造。

可惜我悟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上高一了。

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高一悟到的作文“大法”,到了现在还在用。虽然我的笔下鸡毛蒜皮的事情多了些,震撼人心的宏大事件基本没有,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,我也只好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自己的不足。

我现在还坚信,这种写法对小学生和初中生非常管用。

如果要对中学生(尤其是初中生)提个写作方面的建议,我觉得很简单,就是写真事,不要胡编滥造。

写真事才是初中阶段写好作文的不二法门。

关于作者: 加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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